近日,中央组织部在北京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全国公务员工作推进会,对相关工作提出了要求。公务员试用期考核是公务员考选录用的重要环节,也是考核识别干部、考验锻炼干部、规范管理干部的重要举措。各级组织部门要把握公务员试用“黄金期”严肃对待,多管齐下,确保试用真“适用”、不“失用”,真正让试用期考核发挥出“指挥棒”“风向标”作用。
多维考核,分清“实”与“虚”。考准考实一名干部,需要全方位把握、全流程追踪、全覆盖了解,通过多维度实现“真、实、深”。坚持把政治素质放在首位,通过谈心谈话、民主测评等方式,重点考核政治忠诚、政治定力、政治担当、政治能力、政治自律,引导提高政治判断力、政治领悟力、政治执行力。采取“自评 他评”方式,既要听取本人述责述职,更要听取领导同事、服务对象等方面意见,形成立体印象。采取“一时 平时”方式,既要看一时表现,更要结合平时考核、年度考核等情况,做出综合评价。采取“组织 n”方式,征求纪检监察、公安等部门意见,看有无违法乱纪行为,确保自身素质过硬,严格把好准入口关。
精准识别,评判“高”与“低”。现实中,有的评价标准大而化之,缺乏针对性、个性化,导致“考与不考一个样”“考好考坏一个样”,无法精准评判干部。对此,要立足本地实际,在共性标准的基础上,根据不同单位、不同岗位、不同任务等因素,设置区分度高、辨识度强的考核标准,让考核更加务实精准。针对不同单位的被考核对象,重点考核参与疫情防控、乡村振兴、经济发展、生态建设、安全生产等中心大局工作的现实表现,考准写实大局意识、能力水平。针对同一单位的被考核对象,要结合工作经历、奖惩情况、工作本领等进行横向比较,掌握每个人的优势特长、短板不足,作为日后培养选拔的重要依据。
鲜明导向,奖惩“优”与“劣”。考核结果如何运用,是反映考核工作的晴雨表,更是加强干部工作的题中之义。有的新考选公务员认为“到点就转”,日常工作中不求上进、得过且过,即不利于事业发展也不利于个人成长。对此,要树立鲜明的选人用人导向,引导扣好“入职第一粒扣子”,对于信念坚定、本领高超、作风过硬、廉洁自律等考核合格的,及时进行转正定级并按照相关政策落实工资待遇。对于表现优秀、业绩突出的,要进行持续观察、重点培养,帮助其更好更快成长。对于因病、事假等不符合转正条件的,依规依据适当延长试用期。对于消极怠工、作风散漫、反响强烈等考核不合格的,直接取消录用资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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