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期,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了多起党员干部以干股牟利的案例。利用职权上的便利收受他人所送干股,从中牟取巨额利益,这种权力寻租行为,严重违反了党纪国法,既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,也一定程度上破坏了公平公正营商环境,扰乱了社会正常秩序。
在笔者看来,权力寻租背后,既有部分干部利令智昏,以权谋私,也有企业商户主动攀附,图谋捷径。这种“双向奔赴”的失衡局面,使得政商关系陷入了恶性发展的漩涡。因此,治理权力寻租腐败问题,有必要从作风建设、公权力制衡以及政商关系优化入手,从中深化反腐倡廉思想意识,营造风清气正从政环境,探索构建“亲”“清”政商关系。
巩固作风建设,筑牢干部廉洁自律意识。“上有所好,下必甚焉。”党员干部特别是身居要职的领导干部,一言一行都有着不小的影响,如若不能时刻秉持廉洁自律的思想意识,必然造成不良的社会风气。因此,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至关重要,既要发挥好“头雁效应”,领导干部以身作则,带头自觉遵守制度规定,并定期强化纪律处分条例、监察法等的学习贯彻落实,通过阶段性的思想汇报和民主评议,督促党员干部防微杜渐、知行合一。还应落实反腐倡廉“以案四说”、以案促改工作,通过对身边实际案例、普遍深刻案例进行全面剖析,提高干部自律意识,强化不想腐的自觉,并结合自身对照检查,不断优化工作作风,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。
强化监管约束,撤去权力运行神秘面纱。公权力姓公,就必须切切实实为公。如若经不住利益的诱惑驱使,则可能摇身一变成为敛财谋私的“无底洞”,在关键环节吃拿卡要、寻租谋利……习近平总书记曾说过,权力监督的目的是保证公权力正确行使。因此,规范权力运行,应当落实加强公权力的监管制衡。既要做到公权力的合理分化,将常态化监管精准设置在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,防止权力过度集中,形成具有不确定性、可操作性的“黑匣子”;还必须建立决策权、执行权、监督权相互制约和协调的权力运行机制,压缩权力行使任性空间,破除权力行使过程中的“一言堂”现象,让关键环节能够多一份敞亮、少一些神秘;更要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,强化不敢腐的震慑,最大限度降低权力寻租的可能性。
完善正负清单,共建亲而又清政商环境。权力寻租往往滋生于不良的政商关系,如果不能营造一个良好的政商环境,再高压的监管惩治也难免有“漏网之鱼”,更会限制政商协调发展。因此,必须积极探索构建“亲”“清”型政商关系。通过加强顶层设计,制定完善政商交往“正负清单”,为双方协作提供正向指引。既鼓励“清”而又“亲”,党员干部坦荡履行公权力,认真落实优惠政策,真心实意为企业解决问题,维护社会公平公正,构建良好营商环境;也要避免“亲”而不“清”,完善相关法律法规、企业监管,有效杜绝勾肩搭背、利益输送,彼此留有足够的发展空间,避免盘根错节、相互侵扰。
“居高声自远,非是藉秋风。”党员干部当加强人品历练、官德修养,无论身处各处、身居何职,都要做到审慎,心怀国家和人民,这样才能同企业一起构建出一个亲而有度、清而有为的政商环境。